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青少年法治教育要落到实处
2016-08-22 09:30:00
青岛新闻网

  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使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重要法治理念与原则,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基本法律常识;在高中教育阶段,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在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应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北宋文学家苏辙云:“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西谚有云:“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这些言论都说明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具体到青少年,扎实过硬的法治教育,可以为他们的人生奠定平安的基础,防止他们因为不懂法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等;也可以防止他们因为不知法而任人侵犯,成为被人欺凌甚至宰杀的羔羊。扎实过硬的法治教育,也是为我们的未来公民培育法治精神,培养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因此,通过颁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给学校指明法治教育的努力方向,善莫大焉。

  不过,法治教育要防止“上面重视,下面轻视”。事实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历年来我国普法教育的重点,相关文件下发过多次。但到了执行层面,不少学校仍强化应试教育,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致使青少年法治教育陷入“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尴尬。此番执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就要花大力气扭转这种风气,对学校法治教育情况予以动态监控,还应将法治教育情况纳入学校工作、校长工作考核,甚至有必要“一票否决”。

  而且,法治教育还要防止空洞说教、不接地气。学校这个主阵地,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法治教育之后,还应极尽所能追求法治教育的成效。不少中小学开展的法治教育往往局限于张贴宣传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甚至让学生死记硬背法律条文、概念,这些法治教育方式刻板、方法单一,几乎流于形式,难有良好效果。要顺利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任务,寻找与青少年成长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方式至关重要。如组织模拟游戏、模拟法庭对“案例”予以剖析,播放法治教育影视片,大手牵小手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等。

  此外,法治教育要防止“课上教育,课下毁坏”。对于家庭教育有一种说法——最好的教育是身教,以身作则就是最好的教育。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同样需要注意,在言传之后更要充分发挥身教的示范作用。老师们在课堂上对学生言之谆谆,要如何如何遵守法律,课后更要给学生做遵守法律的榜样,如不侵犯他人隐私、遵守交通法规、不体罚学生,等等。如果只是 “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仅让师德难存,更是在毁坏自己的教育成果。知行不一,如何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学生的法治信仰?

  总之,学校对待法治教育,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避免“光打雷,不下雨”;在教育方式上要追求取得实际效果,避免流于形式;善于给学生做好表率,使学生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达到上述目标,必须改变学校乃至于教育部门热衷于应试教育的思维惯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特别强调,学校要将必要的法律常识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这无疑是有益的,不过也要防止出现新的应试模式,回到死记硬背法律条文、概念的道路。要让青少年崇尚法治,需要潜移默化。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