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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优化学校治理机制 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2018-11-29 0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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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青岛市坚持法治方式抓治理的思路,以承担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在管什么、怎么管,谁来办、怎么办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率先出台全国首个地方版学校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建立授权充分、运转畅通、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学校治理机制,取得积极进展。

《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项目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一、明晰政校权责,实现学校权利归位。为激发学校活力,2014年青岛市制定下放学校权限清单,将副校长聘任、教师选聘等4方面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2017年出台《办法》,依法界定政校权责,固化简政放权改革成果,明确了学校在课程实施、招生、教师选聘、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及有关权限的运行原则,推动了学校法人主体地位的落实。

  二、坚持监管创新,强化管理服务到位。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教育内部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和市、区(市)联动执法模式,推动依法治理非法办学、违法办学、虚假招生广告、校车违规运营等难点问题。探索互联网+教育监管服务模式,建设青岛教育e平台,打造区域教育治理客户端,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和面向政、校、社三方的全方位服务,增强了治理实效和服务能力。

  三、优化学校治理,推动学校办学有序。全面推进学校依章程办学机制建设,新一轮章程制定工作在青岛全部完成,以章程为依据的学校评估机制已经建立。全面推行学校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政府依法放权、学校科学接权同步推进,组织中小学对下放的自主管理权限、重大决策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项,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和民主程序的要求,逐项梳理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机构等,建立“一事一单一制度”,推动了学校权限依法、民主、规范运行。全面构建多元治理机制,坚持开门办学,全市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和有关专家参与学校治理成为常态。

  四、做好加法减法,确保校长办学安心。针对学校建设数量不足、区域内教师结构不合理、校闹事故多发、非教育教学事务干扰太多等难题,按照到位而不越位的原则,优化政府有关部门的教育职责,建立了学校规划建设、经费与编制、校园安全联动机制。同步建立学校评估检查清单制度,每年度将政府部门开展的检查、评估、评比等活动一次性告知学校,并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连续3年考核优秀并且不触犯清单列明的禁止性条款和学校安全等问责条款的学校,可以自行选取参与检查评估项目和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学校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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