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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资讯 | 山东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发布

中国教育在线    2019-04-13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概况

  山东职业学院源于1951年建校的济南铁路机械学校,历经济南铁道学院、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办学发展时期。2010年11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山东职业学院。学院现由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是省内独具铁路行业背景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国百所骨干高职院校之一。2017年9月,成功获批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城市轨道交通系、铁道车辆与机械工程系、铁道机车与机电装备系、铁道供电与电气工程系、铁道信号与信息工程系、铁道工程与土木工程系、铁道运输与财经管理系、生物工程系、基础部(思政部)9个系部,28个招生专业。有铁道机车车辆、铁道工程技术、电气化铁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4个国家示范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个省级示范专业。

  建校近70年来,我院紧密依托铁路行业背景,科学定位,精心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铁路现代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发挥“火车头”引领带动作用,担当职教改革“高铁”,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招生就业、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五年共获得国家级、省级竞赛奖励467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多次对学院的办学成果给予宣传报道。

  学院重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拥有良好的实习实训条件,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15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244个,其中有国家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及自动化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对48个工种独立开展高级工技能培训和鉴定,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就业、零距离上岗提供了保障。

  学院传承“德育化春雨、润物细无声”的育人风格,重视传统文化教育,成立学生科技、文化社团132个,结合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文化育人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的良好氛围,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一)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二)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特别说明: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招生计划60人,其中理工类男生30名,女生10名;春季高考类男生10人,女生10人。如果报考人数较多,在征求企业同意后,可按照上述性别比例适当增加。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相貌端正、身材适中、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见学校招生网站。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考生(包括免试考生)于规定时间在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dp.edu.cn/ zs)单独招生专栏点击链接2019年单独招生报名网址,登录报名系统。

2)选择“12328山东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3)根据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网上缴纳报名费16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 

4)有意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填报其他志愿顺序无效。同时报考订单专业和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将订单专业设定为第一志愿,其他专业设定为非第一志愿。 

(三)信息确认及察看考场 

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以后,到我院“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只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2.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考生体检报告无需提供,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复查。 

六、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并到考试地点察看考场。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

上午9:00—11:00

语文、数学

笔试

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

下午13:00—17:00

综合素质

面试

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

下午13:00—17:00

综合素质

订单班面试

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

(二)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笔试考试依据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面试考试由学校依据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制定相关规则;订单班面试由企业与学校参考企业岗位需要制定相关规则。 

3.面试分订单班面试与普通专业面试,同时填报了订单专业和其他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笔试和两个场次面试流程,缺少任何一个场次面试,不能参加对应专业的录取。 

七、命题与评卷 

(一)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阅卷。

(二)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获奖考生于月 16:00(工作日每天8:30—16:00)前携带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二张、2019年高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南益馆201室)进行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完全一致。

(三)学校按照招生计划1:1设定录取分数线,对于线上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夏季高考考生按文理科、春季高考考生按照大类,以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450分,笔试成绩满分400分(语文和数学每科满分各2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

(四)如果报考考生数量不足,为了确保生源质量,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果录取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剩余单独招生计划返回统招计划中使用。

(五)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录取原则:

1.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和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名称相同,但是订单专业采用独立招生代码,招生计划单列。

2.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单独录取。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且订单班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服从志愿调剂,参加订单班面试和普通专业面试但未被订单专业录取,还可参加其他专业调剂。

3.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录取考生入校报到后,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无特殊原因不予退出。

4.免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且订单班面试成绩合格,可以参加订单专业录取。未参加订单班面试、订单班面试不合格或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免试考生,只能录取到非订单培养的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六)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七)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九)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登录山东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九、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普通专科(高职)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普通类专业5000元,会计专业4800元,艺术类专业7000元,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为9600元。 

(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帮困助学”与“育人成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实施“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缓资助政策,形成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优厚的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十一、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三、组织保证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四、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 

(二)体检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鲁南制药订单班-营销方向)除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还需满足订单培养岗位企业体检要求。 

(三)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50104 

咨询电话:0531-66772233、66772211、66772188、66773226 

官方QQ:800016365 

学院网址: http://www.sdp.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dp.edu.cn/ zs

十六、乘车路线 

考生可到经十路乘坐K301、K311公交车,在“山东职业学院”站下车,路南即为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声明: 

学院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与个人开展考前辅导与报名活动,敬请广大考生留意。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向我院举报,联系电话:0531-66773226。学院保留向损害我院声誉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友情提示: 

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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