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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招招生简章

中国教育在线    2019-07-26    

  中国教育在线讯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现组织开展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工作。

  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招生类别及计划

  本次单独招生设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计划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招生专业均为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第二次单独招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资格审核及报名

  各区县统一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其他地市集中办公地点详见本文末)。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

  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志愿填报

  (一)报名方式:凡是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志愿。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志愿即可,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报考代码为E079。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二)报名考试费:首次志愿填报志愿后,报考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考生可通过两种方式交费,一是通过省招考院单招报名平台报名后,再登录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网站(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网址:http://dz.sdlivc.com)单招报名交费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网上交费;二是直接到学校现场交费。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严格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收费标准收取,A类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考生120元/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考生80元/生。

  考试安排

  (一)准考证领取:通过单招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一日(8月26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查看考场。

  (二)考试时间:8月27日。

  (三)考试内容

  A类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70分、外语100分),专业技能面试430分。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录取规则

  (一)学校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分类别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依据有关规定,已被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即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收费标准

  (一)A类收费标准

  (二)B类退役军人学费:执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3年,由省财政核定下达到学校。

  (三)C类收费标准:先按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当年学费,学年末计学分按学分收费核算,多退少补。企业在职员工,可享受所在企业相关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及我省、学校相关资助政策。

  教学安排

  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

  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培养。

  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

  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对录取的A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

  对录取的B类、C类学生,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奖助办法

  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

  政府奖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

  学校奖助办法:设有学校奖学金(1000-500元/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200元/年),并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

  就业服务

  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颁发学历证书类别及条件

  (一)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

  (二)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颁发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11618(399), 6825887;

  传真:0533-6825887;咨询QQ:690656632

  网址:http://www.sdlivc.com

  山东各地市集中审核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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